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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自己提出离职有赔偿金吗?
释义
    员工自己提出离职一般没有赔偿金,但被迫辞职的除外。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保护、支付报酬、缴纳社保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者的,或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安全的,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分析
    一、员工自己提出离职有赔偿金吗?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完毕。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结语
    员工提出辞职一般没有补偿金,但被迫辞职的除外。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况,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此外,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以上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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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