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管理费扣除滞纳金如何收取标准 |
释义 | 物业费滞纳金收取以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的相关条款为标准。法律并没有对拖欠物业费需要交的滞纳金作出具体性规定,其具体数额由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但约定的数额不得过高或过低。 一、物业管理费不住用不用交 物业管理费不住人也要交。自己名下购买的房子,即使不住也是要交物业费的,因为物业费是由管理人员工资、小区公共部分维护清洁、安保等等费用组成的。虽然没有人居住,但是小区的环境还是需要各个业主共同缴纳物业费来维护。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二、物业费滞纳金是否可以拖延迟交 一般情况下迟交物业费不会有滞纳金,目前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是否有权收取滞纳金,具体需要根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条款判定。在现有的司法判例中,部分法院支持物管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不予支持的可以请求赔偿违约金。 三、取暖费滞纳金可以不交 不可以,欠缴取暖费滞纳金,相当于欠缴物业费的一种情况。这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严格来说,这里的滞纳金本质上其实是违约金,因为欠缴物业费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滞纳金的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擅自收取。拖欠物业费是很可能需要支付滞纳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需看《物业管理合同》的具体约定,一般是约定为千分之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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