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制作说明是什么内容 1、本文书由首部、申诉人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来源、申诉理由及依据、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复查结论及根据、尾部等部分组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依法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的,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应当裁定准许。 二、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 2、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民检 察院可以中止审查。 3、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 照常进行。中止审查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决定。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 ①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 ②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