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的特征 |
释义 | 债权是指要求自然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权利。 债权特征具体包括: 1、债权是对财产的债权,不能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现。 2、债权是请求权。它表现为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但无权直接支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 3、债权是相对权。它表现为原则上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当事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也只对特定的债权人负给付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 债权具有任意性。它表现为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任意设定债的关系,法律并不加以限制;即使是法定之债,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债的内容。 5、债权具有平等性。它表现为当数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债权时,各个债权具有同等的效力,不因债权发生的先后而有所区别。 6、债权具有相容性。它表现为在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数个债权,各债权之间互不排斥,可以相容。 7、债权具有期限性。它意味着债权只在一定期限内存在,期限届满,债权即归于消灭。 债权事由民法典中债权事由可分为合同事由、无因管理事由、不当得利事由和侵权事由;债务消灭事由包括清算、定金、抵销、免除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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