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办理社保员工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员工社保的办理手续是,准备相关材料,确认办理资格,按时缴纳费用,停缴手续办理。单位给员工交社保最低标准是当地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具体以职工的工资为准。 一、员工社保怎么办理手续的 员工社保办理手续: 1.准备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法人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员工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寸白底照片、个人信息登记表、社保增员。 2.确认办理资格:获得给员工办理五险一金的资格后,携带相关资料,填写社保增员表。 3.按时缴纳费用:企业在为员工办理好手续后,需要依照当地的缴存比例,每月按时去人社局缴纳相应的费用。 4.停缴手续办理:如果有员工离职,应在办理好所有离职交接手续后,去当地人社局为该员工办理停缴手续,防止多缴。 二、单位给员工交社保最低标准是多少? 单位给员工交社保最低标准是当地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具体是: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版)》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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