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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争夺抚养权有什么好处
释义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时,可以诉请法院解决,法院一般会做出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抚养权判决。会从生育能力、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但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决给女方。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意愿。
    一、孩子未满两岁离婚归谁
    孩子未满两岁,离婚时抚养权一般归母亲所有。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抚养权问题,主要按照该意见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是可以准予的。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通常判给女方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标准,以下情况,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3、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4、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5、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明婚外情证据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所以可以争取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坚持和女方生活法院会考虑的。
    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3、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如何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综上,如果女方要争取到抚养权,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还有确定的证据的话,在法院的判决中会占有很大的优势。
    三、四岁前的小孩子抚养权一般会判给谁
    四岁前的小孩子抚养权一般会判给谁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院一般会做出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抚养权的判决。会从生育能力、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但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决给女方。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意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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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7: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