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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温费不发放违法吗
释义
    高温费不发放是违法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位如果不发放高温补贴的话,确实是违法的。
    国家规定发放高温费的时间是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一、一般高温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员工是在户外高温下工作,那么高温津贴是法律规定需要发放的,员工在离职时如果之前存在享受资格,是可以要求单位发放的,如果是在室内工作,并非高温环境下,那么是由单位自行确定发放条件的,那么由单位的规定进行执行。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各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因此关于高温费的具体发放方式,各地可以参照各省级人社部门等的具体规定。以上就是为您梳理的相关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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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3: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