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哪些 |
释义 | 为了防止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与债务人要注意一些事项: 1.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2.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出现纠纷后双方要注意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一、约定借款利息的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 约定借款利息的时候应注意的问题有: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利率最高不要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是约定还款期限的,在约定还款期限内,借款人不负有支付利息义务。 4.由债务人行为引起的无效借贷关系,如债务人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债权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形成的无效借贷关系,债务人除返还本金以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资金占用费。 二、借钱打借条应注意什么借钱怎么约定利息 约定利息不得超出四倍于一年期贷款利率,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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