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与建筑所有权人共同承担。对于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与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根据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国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法律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第三十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 国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