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如何离婚和精神病 |
释义 | 与精神病患者离婚应当诉讼离婚。 第一、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第二、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再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第三、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第四、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第五、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第六、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123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如何才能和精神病离婚 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和精神病离婚应如何补偿 视情况而定,没有确切的标准。一方给付经济帮助款项或财产,要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当地的生活水准,如给付人在经济上确有困难,可对一次性给付款项采取分期偿付的方式;给付一定的财产可以是财产的使用权或者是财产的所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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