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刑衔接的工作内容有以下四点: 1、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2、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中、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对于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向检察机关移送; 3、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立案监督; 4、检察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责任追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