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为缺乏生效要件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具有违法性,当事人不能通过承认其效力而使其变成有效合同,因此无效合同的无效是绝对的,并且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