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办理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需要带如下证件: 1、你需要带的证件:负责人身份证、房产证明材料、合同、照片到当地工商所 办理营业执照 ,办好营业执照后三十天内到税务所办理 税务登记证 ;2,申请注册成功后,带上营业执照到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这些你到工商局办理后你可以直接问现场工作人员,一般是每月都要去交;3.刻公章必须凭你个体户成立的批准文件、执照等资料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然后凭申请书到公安局指定的刻公章处办理刻制。 法律依据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 个体工商户 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 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办理 个体户营业执照 ,其程序如下: 一、办理无需许可证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 )。 二、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 经营许可证 》,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