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于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缴纳完毕诉讼费后,等待开庭就可以,法官经过审理认定您双方感情破裂,则会判决离婚,判决离婚后拿着判决书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一、办理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 在深圳离婚准备东西根据方式不同,准备东西也不同,具体如下: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以及双方的离婚协议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2、如果是到法院起诉离婚,则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二、单方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需要哪些条件 单方起讼离婚的时间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3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 离婚诉讼需要去对方的户籍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去法院立案起诉时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于法院规定的日期前交纳诉讼费缴纳完毕诉讼费后,耐心等待法官通知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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