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观设计专利是什么 |
释义 |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一、有关专利年费 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限届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百分之五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二、怎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材料: (1)外观设计产品的图片或者照片六面视图(前、后、左、右、上、下)以及立体图,使用状态图等。 (2)简要说明,包括用途、最具有代表性的视图、设计要点等。 (3)外观设计请求书,写明申请人的名称、证件号、地址、邮编;设计人的姓名、身份证号。 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文件。 当面提交:专利局或各地代办处的受理大厅当面提交纸件申请材料;或 邮寄提交:将纸件申请材料邮寄至专利局或者各地代办处的受理处;或 电子提交: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根据专利电子申请流程,提交电子申请文件。 (2)缴纳申请费。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五百元。办理专利费减备案的,只需交一百五元或者七十五元。 (3)审查。 专利局审查员对申请文件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①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②申请文件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③其他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手续和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一百条的规定。 ④有关费用的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缴纳了相关费用。 (4)授予专利权。 经审查合格的,专利局下发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以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应按照办理登机手续通知书中的规定按时缴纳规定费用。 (5)下发专利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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