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
释义 | 协议离婚去民政局需带:双方户口、身份证、介绍信、结婚证、照片各2张,以及离婚协议书,内容需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内地离婚还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分析 办理协议离婚去民政局需要带如下证件: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离婚协议的法律要求和程序主要涉及到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必须是自愿达成的,双方自由意愿、平等协商。在办理离婚协议时,首先需要明确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方面的约定。其次,双方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书,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在办理程序方面,一般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此外,还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总之,离婚协议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是确保离婚协议的合法有效性,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利益。 结语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多项证件和材料,包括双方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近照等。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离婚意思,并合理安排子女抚养、经济帮助、财产债务等事项,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办理离婚登记还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并进行公证手续。离婚协议的法律要求和程序确保其合法有效,保障双方权益。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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