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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体制的核心是什么
释义
    行政体制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权力的划分和公共组织设置,以及对政府系统的各级各类政府部门职权的配置。
    一、定向生服务期满后还有没有编制
    定向生服务期满后还有编制。
    编制是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编制通常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
    编制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编制员额的规定;
    2、各职位(岗位)的名称、设置以及领导职数的规定;
    3、各类人员的比例结构的规定;
    4、人员配备的质量要求。
    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区别:行政编制也就是国家公务员是有级别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员,可能是最低一级的,你几年以后当了科长,就是科级。再几年以后当了局长,就是局级。也就是说,你如果是行政编制,那你就是按公务员法只“走”行政级别的。事业编制,情况复杂,其中包括一些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参公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比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待遇执行,也就是按照职级核定工资。其它的事业编制是按岗定薪,分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其中管理岗叫职员,是一到十级,依次对应着正部级至办事员这样的行政级别。
    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管辖的是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管辖全国教育工作。教育行政是国家对教育这项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调控和管理的活动,是国家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管理。我国的教育行政是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部、教育厅、教育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管理部门和单位等具有教育管理职能的部门对教育这一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
    三、滥用职权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
    第六条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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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9:4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