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和老公都没有结婚证离婚我要怎么分割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没有结婚证,若双方不是属于被承认的事实婚姻,则不需要离婚,法律并不保护这段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结婚证遗失的,可以补办之后办理离婚。 一、夫妻没有结婚证男方死后遗产 夫妻没有结婚证的,男方死后,其婚姻关系不构成事实婚姻的,不可以继承遗产,构成事实婚姻的,可以继承遗产。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双方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关系不存在,夫妻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但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承认事实婚姻,夫妻双方就有婚姻关系,夫妻双方就有互相继承的权利。总的来说,夫妻双方没有结婚证,在男方死后,女方是否可以继承其遗产,是要分时间段的,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婚姻,就可以形成事实婚姻,有继承权,可以继承遗产。 二、没有结婚证法院受理吗 如果是本身就没有领取过结婚证,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分开即可,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另外一种情况是结婚证被对方拿走,手中拿不出结婚证,这种情况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原始的婚姻登记信息,可用于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去法院起诉离婚是需要有婚姻证明的,也就是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证明方可去法院立案受理。当事人可以拿着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查到结婚登记的档案,开具婚姻证明,补办结婚证。 三、同居几年算事实婚姻吗 同居时间不是判定事实婚姻的因素,根据相关规定,事实婚姻的认定关键点有三个:1、未办理结婚登记;2、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都符合上面三个条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另外,如果男女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以后的,属于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关于解除关系,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的,可以补办结婚证再离婚,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进行离婚;对于同居关系,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不用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类请求解除事实婚姻的案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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