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收养小孩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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