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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
释义
    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如下: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3.客体是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故意使用危险方法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权的行为。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具体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失火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失火罪需要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三、抢劫罪和寻衅滋事罪有哪些区别
    认定: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
    2、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区别:
    1、从主观方面看,抢劫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为以暴力或暴力胁迫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寻衅滋事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为出于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心理,公然扰乱社会秩序。
    2、从客观方面看,抢劫罪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一般表现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守护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受害人身体受到强制,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抢走财物或者迫使受害人交出财物。寻衅滋事罪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一般表现为无事生非、故意找茬、肆意挑衅,扰乱社会秩序。
    3、从侵害的客体看,两罪也不相同。抢劫罪侵害的是公私财产权利和他人的人身权利;寻衅滋事罪侵害的主要是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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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2: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