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电话诈骗是否涉及个人信用信息被盗用?应如何处置? |
释义 | 法律分析:网络电话诈骗是一种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的违法活动。在诈骗过程中,犯罪分子往往会通过冒充银行、公安机关等单位,骗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和财产。如果受害人的个人信用信息被盗用,可能会对个人的信用记录产生负面影响。在此情况下,个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报案凭证提供给有关部门,以便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他人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网络运营者发现或者收到他人举报网络安全事件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和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各种信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个人信息征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加强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征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个人信息泄露行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总之,个人在遭遇网络电话诈骗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案,并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避免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如果个人信用信息被盗用,可向信用征信机构申请冻结或撤销信用报告,以防止不良记录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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