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法律从未规定孩子可以自己选择监护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就10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但是实践中,10周岁以下的孩子的意见也不一定就完全不予考虑。已满八岁的孩子可以自己选择监护人。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判决时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一)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二)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三)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