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劳动者工作了15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30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者自愿辞职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但被迫辞职的能要求经济补偿金。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