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中盗窃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盗窃罪的追诉标准,包括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界定,以及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的确定。同时,根据不同情形,如曾受过刑事处罚、盗窃残疾人财物等,可以按照百分之五十的标准确定数额较大。此解释为盗窃罪的立案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法律分析 一、盗窃罪的追诉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第二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全国: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至1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0000至500000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铁路运输途中实施盗窃犯罪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 最高法和最高检制定了一个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其中就详细说明了盗窃罪数额的标准,实践中要是盗窃所得的财物数额达到了其中较大的标准,那么就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情况,应分别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地高级法院和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在这些数额范围内确定具体的标准。对于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且无法确定盗窃地点的情况,应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的高级法院和检察院确定的数额标准来认定。对于盗窃毒品等违禁品的情况,应根据情节轻重来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因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盗窃所得的财物数额达到了较大的标准,就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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