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
释义 | 一、刑事诉讼本原则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4、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5、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6、审判公开原则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8、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9、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10、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11、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以下特点: 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刑事诉讼和其他性质的诉讼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等,我们称为一般原则。另一类是刑事诉讼所独有的基本原则,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等,即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3、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一些具体的制度或原则,由于只适用于刑事诉讼的某一阶段或仅适用于某一专门机关或诉讼参与人,解决具体的诉讼问题,因此不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如:两审终审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等。 4、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刑事诉讼主体的类型有哪些? 刑事诉讼主体是所有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其中承担基本诉讼职能的专门机关和当事人是主要的诉讼主体,其他诉讼参与人是一般诉讼主体。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三大类: 1、代表国家行使侦查权、起诉权、审判权、刑罚执行权的国家专门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 2、直接影响诉讼进程并且与诉讼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3、协助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其他诉讼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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