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税金和附加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根据新的税制,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而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反映。教育费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是附加税,根据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一定比例计算。 法律分析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反映当前企业经营时的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填自此指标时注意,实行新的税制后,应交的增值税之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一一反映。根据企业中会计的“利润表”中对应的指标以及本年累计的数填报。教育费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属于附加税,是按照现企业当期的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这两种税相加的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 拓展延伸 营业税金和附加的计算方法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营业税金和附加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用于支持国家财政收入和公共事业发展。营业税金是指企业根据其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的税金,计算方法通常是按照企业销售额或利润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附加是指对特定商品或服务征收的额外税费,计算方法和适用范围根据不同的附加项目而有所不同。具体的计算方法和适用范围可以根据当地的税法法规进行查询和了解,以确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税收政策,并按时缴纳相应的税费。 结语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随着新的税制实施,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详细列示。教育费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按照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的附加税。企业应遵守相关税收政策,按时缴纳相应税费,支持国家财政收入和公共事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七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一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八十一条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时,应当提供中国境外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有关纳税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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