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写借条,然后我通过朋友获取了他的户籍信息和电话号码身份证能咋处理呀? |
释义 | 朋友借钱了却不还的处理方式如下:1、到期直接开口;2、看准时机当面要清楚;3、反向借钱。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如果债务人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甚至是拒绝还款时,债权人要想办法追讨欠款。实践中,应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及时向法院起诉,避免错过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电话号码都不知道他有没有改,没有家庭住址,没有身份证? 欠钱不还起诉的需要下列手续: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依法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之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当事人需要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对方欠我1600,但我没有地方身份证号码和居住信息,只有电话号码,微信对方不接电话,不回复信息。我该怎么办? 欠钱人不接电话找不到人的办法具体如下: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借条不还钱可能构成侵占罪的特征是什么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没有对方身份详细地址能起诉吗手头只姓名和电话号码 只有身份证号没有住址可以起诉,起诉只需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有身份证号说明被告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的朋友向我借了8000元,但他没有偿还约定的还款时间。他没有回复消息,也没有接电话。人们也去了其他地方。证据证明只有聊天记录和支付记录(没有借条,没有身份证信息,只知道真实姓名和电话号码)。 别人借钱不还,可以起诉要求还款。请先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对方的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记录等,然后提起诉讼。在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方面。准备索赔时,请检查是否有还款期限,如果有还款期限,您最好在还款日期到达后的三年内提出还款请求。如果还款日到期三年后没有提出还款请求,则诉讼时效经过,丧失胜诉权。如果没有还款期限,则当事人可以在合理的催告期后随时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你好,请问我2016年给附近的熟人赊水稻的时候,有一张没有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的借条。之后,他改变了联系方式。我需要做什么? 朋友借钱不还还有微信转账记录的,当事人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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