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廉租房申请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1、申请人身份证; 2、户口薄;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5、《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 6、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 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7、房屋已拆迁的,需要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8、北京廉租房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一、抵押登记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 2、房屋交易大厅受理材料; 3、十个工作日领证。 (一)抵押权设立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7、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中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抵押权转移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5、主债权已转让的证明文件原件及房屋抵押权转让协议原件。 (三)抵押权变更登记 1、申请人应与房屋他项权证、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抵押人、抵押权人一致;申请变更的内容应与提交的有关变更抵押权登记内容协议约定的事实一致;涉及房屋登记内容的应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2、变更担保债权数额以及抵押顺位发生变化的,如有其他抵押权人,应提交其他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原件; 3、无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异议登记等限制权利的情况。 需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4、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涉及房屋登记内容的)或者变更前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房屋变更登记和抵押变更登记一并办理的); 5、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原件; 6、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或顺位发生变更的协议(原件,被担保债权或者顺位变更);有其他抵押权人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原件。 (四)抵押权注销登记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他项权证书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解除抵押权的协议原件或者生效法律文书。 二、那温州廉租房怎么申请 (一)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不得申请廉租房的情况有哪些?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经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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