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走私犯罪中,涉案的人员不一定都是犯罪嫌疑人,但需要证明自己对走私行为毫不知情。此时,可以通过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无辜,如提供证人证言、物证等。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定程序中取得,包括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证据、视听资料等。 2.《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明知是走私活动的物品,仍然收购、运输或者出售的,应当认定为走私犯罪。 3.《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没有犯罪事实和证据,不能认为犯罪。 因此,在面对走私犯罪指控时,需要通过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无辜。同时,也需要尽可能地与执法机关配合,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协助执法机关查清事实,还原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