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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的法律效力要怎么?
释义
    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只要合同满足主体适格、真实意思表示且合法,即有效。公证可提供更强的证据力,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合同履行地应根据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履行地或交货地确定,如有变更应经双方一致认可。如果合同未明确约定履行地,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和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法律分析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的法律效力要怎么?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没有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订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只要双方主体适格,是双方基于公平、平等、协商一致,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被认为是有效的。
    使买卖合同的设立、变更或终止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依照法定程序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且相同、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就被认为是有效的。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公证影响,但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证据力。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要怎么确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如果当事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的地点,按照约定的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履行的地点,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作为合同的履行地。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没有公证的合同同样有效。只要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且相同、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合同即被认为有效。然而,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以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为准,如有变更应按双方一致认可的方式变更。若合同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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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3: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