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正常辞职可以领失业金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辞职不一定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首先是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已经满一年;其次是辞职并不是本人意愿,是受公司外界的影响,导致员工不得不辞职的情况;最后则是在辞职之后,需要到社会保障局进行失业登记,并在未来有求职的愿望。当失业人员在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之后,则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当然当失业人员未能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则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一、哪些职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的职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二、单位拖欠工资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单位拖欠工资但本人仍处于工作期间不能领失业金,但因公司拖欠工资导致辞职的,可以申请领失业保险金。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因公司拖欠工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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