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驶证过期后应该怎么处置?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行驶证过期后应该怎么处置? 当事人如果行驶证过期后仍上路行驶,会被扣留机动车,并且处警告或者罚款,罚款的数额在20元以上200元以下。所以行驶证过期的车主,如果是没有年审的应当在过期前尽快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去机动车归属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年审业务,防止因因为行驶证过期而被处罚,甚至引发更严重的事端。 二、行驶证过期怎么办? 行驶证过期需要重新办理。如果行驶证的时效过期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是不可以上路行驶的,必须要去车管所重新办理之后才可上路行驶,否则会被处罚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法律依据:第二十五条采取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二)、(四)、(五)项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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