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的区别 |
释义 | 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密协议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协议要求劳动者不得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从事竞争业务。保密协议保护商业秘密,竞业限制协议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在一份协议中同时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义务,比如订立《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常常导致人们一种模糊认识,认为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没有什么区别,二者是一回事。实际上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保密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劳动者应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企业技术秘密,非经用人单位书面同意,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的书面协议。竞业限制是保密的手段,通过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和限制商业秘密被泄露的概率。保密是竞业限制的目的,订立竞业限制协议最终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结语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保密义务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要求劳动者不得从事竞争业务。保密义务仅限于保密,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不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其就业。保密义务期限较长,竞业限制期限较短。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常在一份协议中同时约定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但实际上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密协议要求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协议则限制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从事竞争业务。保密是竞业限制的手段,通过竞业限制协议可以减少商业秘密泄露的可能性,最终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一百三十六条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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