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哪里申请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最好是自己写。双方无争议的也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 (离婚处)领取,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如果双方当事人要结束婚姻关系的,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吗 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但是办理离婚,不一定非要在办理结婚证的地方。协议离婚需要备齐材料,双方可以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达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所需的材料,具体如下: 1、双方的常住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原告就必须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起诉书等证书和资料,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住居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如果该离婚诉讼符合人民法院的受理条件,那么人民法院就会受理。 二、离婚协议书在什么地方取 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协议书。双方无争议的也可到当地婚姻登记处领取,并按双方协商填写内容。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承担抚养子女的费用、支付方式和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归各方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三、离婚协议在哪里弄 1、离婚协议书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2、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3、离婚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后也可以自己拟定。协议书的作用:就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孩子抚养问题作出约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将离婚协议书留一份在民政局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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