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是:在建工程通常指正在进行中的工程项目,其施工进度还未完工或达到最终验收标准。在建工程应有实际的施工活动正在进行,包括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的存在和使用。在建工程应有相关的工地现场,如施工场地、施工设备、临时设施等。且工程款项的支付在进行中,尚未结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