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转让指的是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