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试用期是否合理? |
释义 | 合理。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否进行试用是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的,试用期并不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必经程序,所以不试用也是合理合法的。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行不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是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当然双方经过协商一致,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发生病假、产假、婚丧假等合理假期的情况,造成用人单位无法进行完整考察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发生暂时停业等情况,劳动者无法清晰了解用人单位,无法判断是否需继续在单位留任,那么此时,双方可以依据“双方书面协商一致”进行变更试用期的约定。 法律对试用期的长短具有上限的规定,因此即使是合理延长,延长后的总时间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 二、劳动合同没到一个月被厂方辞退怎么办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公司确实无故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应当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三、试用期三天后离职能得到补偿吗 试用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的就没有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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