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重婚可以离婚的吗 |
释义 | 重婚可以离婚。一方在结婚后有与其他人结婚的,第二段婚姻是无效婚姻,可以去法院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夫妻一方发现对方有重婚的行为,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一、民法典可撤销婚姻是否遵循自始无效 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的认定有哪些 无效婚姻的认定有: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缺乏建立婚姻的法律要求。因此,法律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义务。 无效婚姻损害赔偿我国法律没有相关规定,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调解,同时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可以要求婚姻损害赔偿损失,法院只能判决你们之间的婚姻无效,但不能同时支持你的损害赔偿请求。 三、如何理解可撤销婚姻 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可以使婚姻无效,可撤销婚姻有如下两种: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享有撤销权;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而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享有该权利。 无效婚姻的情形如下: 1、一方当事人重婚的,婚姻无效; 2、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4、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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