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工作者见证遗嘱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工作者见证遗嘱需要遵守订立遗嘱→审查遗嘱→为见证人做笔录的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一)已经有遗嘱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2、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 3、为委托人作调查笔录; 4、去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内容为了解立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5、为代书人、见证人做笔录; 6、回到单位做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二)没有遗嘱,需要委托后去见证立遗嘱过程的: 1、与委托人签订协议; 2、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 3、审查代书人、见证人(邻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身份; 4、为立遗嘱人做笔录; 5、回律师事务所作见证书一式三份,交给委托人一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一、律师见证遗嘱注意事项 1、委托人的委托手续; 2、委托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的过程、或遗嘱原件; 3、如委托人提供遗嘱原件,律师应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调查事项为委托人提交给律师的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 4、如委托人当时立遗嘱,律师要严格审查立遗嘱的过程、代书的人、两名见证人身份是否合法(是否是委托人的亲属)立遗嘱人思维是否正常,是否有胁迫的情形等。审查立遗嘱人的身份证、财产所有权证等; 5、律师见证当时立遗嘱也要为委托人、立遗嘱人作调查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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