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所需要的手续也不同: 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协议离婚,需要: 1、夫妻双方亲自到领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离婚协议中需要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等问题。 3、 领取离婚申请书后,需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在三十日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后悔离婚的,都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人民法院判决的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无法达成离婚意见的,可以向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需要原告一方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是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去法院立案时所需的材料有: 1、起诉书; 2、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被告的身份证(户中本)复件、被告的居住证明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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