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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爷爷自书遗嘱将房产遗赠给孙子是否有效
释义
    需要看遗嘱的真实性,也需要看房产是否完全属于爷爷个人财产。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奶奶先于爷爷死亡,因未立遗嘱而发生法定继承,那应当由配偶、父母、子女分别继承其份额,而不是完全归爷爷所有。如果爷爷对遗嘱处分的财产不享有全部所有权,那么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对他人所有的份额属于无权处分,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奶奶继承孙子能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吗
    1、有遗孙子能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吗嘱,孙子根据遗嘱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2、父亲过世的,孙子可以依法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3、孙子依靠爷爷奶奶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可以依法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在公婆无遗嘱指定儿媳妇继承前提,儿媳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另外规定,儿子如果先于老人死亡,儿媳妇继续赡养公婆,那么儿媳妇可以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二、和父母共有的房产如何继承
    和父母共有的房产涉及继承的,需要先划分各自所占份额。属于父母份额的才可以进行继承。继承要看父母有无立下遗嘱,如果有的话则按照遗嘱;没有的话则按照法定继承程序进行。
    法定继承有顺位要求,第一顺位继承后才轮到第二顺位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分别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分别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这里所涉及的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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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0: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