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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争议中的和解方式和仲裁方式有何区别?
释义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中因权益分配、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解除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争议。和解和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两种方式。和解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避免继续争议的一种方式。仲裁是由劳动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公正、公平仲裁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五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并非仲裁或者诉讼管辖范围的,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部门调解;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七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仲裁机构应当制作调解文书或者仲裁裁决书;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中的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双方自愿选择仲裁的,也可以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以上是劳动争议中和解和仲裁的相关法律依据。和解方式是由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机构的公证和审查程序。仲裁方式则是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机构的公证和审查程序进行公正、公平的仲裁,最终得到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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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3: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