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怎么通过监控找到人 |
释义 | 1,调出监控中所拍摄到的人物外貌特征 2,将图像保存至手机或打印出来 3,通过第一个监控中,嫌疑人所去方向, 4,顺着该方向,找到另一个监控所录下的嫌疑人去向 5,一路如此下去,就可以找到大概的去向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第六十一条规定: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能证明其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第六十一条规定:物证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经与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为真实的,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能证明其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侦查实验、搜查、查封、扣押、提取、辨认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申请交警调取监控流程怎么走?申请交警调取监控流程为: 1、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过程。 关于公安怎么通过监控找到人的问题,律师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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