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虽然订立了书面合同,但没有签字或者盖章?在合同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就不能最终确认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也就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也只是形式问题,实质上应当追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一个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已经履行,而仅仅是没有签字盖章,就认定合同不成立,则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因此,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上述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一)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即可以按当事人约定的标准判断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是否符合要求。,(二)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三)当事人就有关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则依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买方可以主张对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邓违约责任。,(四)如果对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买方可以以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和退货退款,同时还可以主张实际的违约责任等等。质量问题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委托的鉴定机构,对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或符合合同约定进行鉴定。,不是的,看交易本身是否需要。质保金条款作为合同买方保护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被广泛运用到建设工程、买卖设备等合同关系中,往往约定由买方保留一部分款项暂不给付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届满或设备(货物)交付后一定期限届满,设备(货物)质量合格再行给付。由于质保金不是法定的概念,加上合同对于质保金的约定一般都非常简单,因此对质保金的性质认识和相关处理上常常出现争议和误解。质保金的具体含义,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为质量保修金;一种为质量保证金。,在生活中,我们不止买卖合同,合同是否生效的一个重要要件就是双方的合意,没有签字的合同可能无效,不过如果已经履行了合同,只是没有签字,可能不能简单认定为无效,要分情况来看。我们需要办理相关事宜时,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然后再去相关的公证部门办理事宜,但是要等审查通过后才可以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