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回收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房地产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