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是谁先起诉对谁没有利益吗 |
释义 | 起诉离婚并不是谁先起诉对谁没有利益。在离婚诉讼中,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作为被告,双方之间的诉讼权利义务都是一样的,不存在谁先起诉谁没有利益的说法,关键在于谁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一、民事诉讼时的证据由谁来提供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己承担举证责任,即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责任。 因此有“谁主张、谁举证”的说法,上述原则的例外发生于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 二、如何向行政诉讼当事人调取证据呢?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 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三、欠我钱不还没写欠条怎么办? 欠条或借条只是作为证据存在,并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没有欠条并不影响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只要当事人满足了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即当事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即使没有欠条也是能够起诉的。但当事人可以让对方出具书面的欠条,证明欠款的事实;也可以找其他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欠款的事实,比如银行转账凭条,双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单据等以此明确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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