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是指的什么情形?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当事人死亡待继承人确认是否参加诉讼、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待确定法定代理人、法人或组织终止待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等情况。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情形的规定如下:(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等等 拓展延伸 民事诉讼法中哪些情形下需要暂停诉讼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下需要暂停诉讼程序:1.当事人之一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确定;2.当事人之一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等待法定代理人确定;3.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需要等待履行情况;4.案件涉及重大事项需要等待相关部门调查取证;5.一方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需要等待审查决定;6.案件需要等待其他程序的结果,如鉴定、评估等;7.其他法律规定需要暂停诉讼的情形。在这些情况下,法院会暂停诉讼程序,待相关事项解决后再继续进行诉讼。请注意,具体情形需要根据具体法律条文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程序会在特定情况下暂停。这些情况包括:当事人死亡需等待继承人确定,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需等待法定代理人确定,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需等待履行情况,案件涉及重大事项需等待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需等待审查决定,案件需要等待其他程序结果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暂停诉讼程序,并在问题解决后继续进行诉讼。请注意,具体情况需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和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一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三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一百九十三条 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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