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要求赔偿应当先向 赔偿义务机关 提出,递交申请书,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申请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 请求 国家赔偿的时效 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 被羁押期间 不计算在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