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机动逆行撞上正常行驶调头的车辆责任在谁 |
释义 | 逆行车辆应承担全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逆行的非机动车违反了道路通行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可对其处以罚款并扣留车辆。逆行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分析 由逆行车辆承担全责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因此,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结语 逆行车辆应承担全部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决定责任分配。若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其将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右侧通行,违反者可受到罚款或扣留车辆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通行规定,可处罚款或扣留车辆。因此,逆行非机动车驾驶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可能受到罚款或车辆扣留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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