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孩抚养权执行的办法;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当事人结余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若不属于裁判文书,而属于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则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